日期:2023-3-20 09:33
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川卫规〔2023〕2号)文件要求,经研究决定,从2023年4月1日起,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承担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,此项工作由高坪区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继续承担(详见附表)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高坪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医疗机构一览表
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健康局
2023年3月14日